总体职责
承担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动植物、食品、化妆品和人员的海关检查、查验、检验、检疫工作制度在本关区的组织实施,承担物流监控、监管作业场所及经营人管理工作制度在本关区的组织实施,承担进出境邮件快件、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制度在本关区的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关区监管工作,承担关区海关管理环节的反恐、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承担关区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监管工作。承担属地查检操作规范工作制度在本关区的组织实施。承担关区口岸监管业务运行监控指挥中心职责,组织实施关区口岸监管业务运行管控。承担机动查验和直属海关层级的复查复验工作。
口岸监管处内设科室8个:
(一)综合科。
(二)监管一科。
(三)监管二科。
(四)行李物品监管科。
(五)快件邮件监管科。
(六)场所监管科。
(七)口岸运行监控科。
(八)属地查检科
联系电话:(0756)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