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职责
加挂党委纪检组牌子,承担拱北海关党委纪检组职责,在拱北海关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监督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本关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按权限初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或参与审查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本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指导同级党委向隶属海关党委派驻纪检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室(党委纪检组)内设科室7个:
(一)综合科。
(二)纪检监察一科。
(三)纪检监察二科。
(四)审理监督科。
(五)派驻监督一科。
(六)派驻监督二科。
(七)派驻监督三科。
派驻隶属海关纪检组职责
拱北海关党委派驻隶属海关纪检组组长任派驻隶属海关党委委员,接受派驻隶属海关党委的领导。参加驻在隶属海关和划片综合派驻单位党委会议。负责在直属海关党委领导下,监督促进派驻单位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派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派驻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派驻单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业务上,在拱北海关党委纪检组指导下查办腐败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直属海关党委纪检组报告,同时报告同级党委。
拱北海关党委向隶属海关共派驻12个纪检组。
联系电话:(0756)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