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正处级
负责人:哈斯图雅
主要职责:
(一)按照总署制定的海关系统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和海关系统执法评估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关区执法监督、执法评估工作。
(二)按照总署制定的海关系统内控机制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关区内控机制工作。
(三)按照总署制定的海关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海关系统管理审计制度和海关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组织实施关区内部审计、管理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对关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海关总署党委和总关党委工作部署情况开展督察工作。
(五)联系协调对接关区审计工作,接受审计署、海关总署督察内审司对关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
(六)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开展执法监督、执法评估、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
(七)承办总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科室:督察审计科、内控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