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正处级
负责人:刘明琦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关区法治海关建设规划并统筹组织实施。
(二)组织推进关区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对呼和浩特海关制定的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评估清理;承办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呈报文件的法制审核工作。
(四)办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总署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征求意见的研提上报等事宜。
(五)开展海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评估。
(六)管理呼和浩特海关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发布、动态调整事务。
(七)牵头推进关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组织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八)管理关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呼和浩特海关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宜。
(九)承担关区海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及证书管理工作。
(十)管理关区公职律师、本关法律顾问事务。协调指导海关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案件相关事宜。
(十一)制定关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协调推进关区海关行业标准的实施工作。
(十三)承办总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法规一科、法规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