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署令215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呼和浩特海关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2017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及要点完成情况、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呼和浩特海关。联系方式:0471-12360。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发布在呼和浩特海关互联网网站上(http://huhehaote.customs.gov.cn/)。
2017年,呼和浩特海关结合关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海关总署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保证公众对海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一、2017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及要点完成情况
(一)组织领导有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
一是强化关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2017年1月,呼和浩特海关新一届党组成立后,及时调整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呼和浩特海关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决策关区重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二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及培训。重新确定、形成关区各部门、单位共32名海关政务公开岗位兼职队伍,全年参加总署、自治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期4人次,组织关区培训1次,参训49人,期间邀请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家进行了专题授课;三是认真规范关区政府信息制作、保存、审核、发布等工作,并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督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责任制,确保海关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完成呼关10+1业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政务公开审查工作。上半年组织开展关区政务公开阶段性自查评估,年底对隶属关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督导,梳理存在不足并组织进行整改完善;四是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并印制10000份发放至关区各现场,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指引服务;五是组织开展对外政务服务网上问卷调查评估工作,调查评估结果显示,企业及社会满意度为98%;六是充分利用各大新闻媒体,结合各类主题宣传、在线访谈活动,以多种形式推动信息公开;七是有效应用自媒体,通过微信、微博及互联网门户网站“微发布”等栏目,及时推送政策新规及热点问题解读、业务指引、服务指南、前沿资讯等内容,使服务更便捷高效;八是继续加强与关区高级认证企业的合作,年内为6家高级认证企业提供了海关政策法规等疑难问题信息解读,得到企业高度赞誉。
(二)全面落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是围绕改革,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对外公开、解读,主动回应舆论关切,引导预期。全年针对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和呼和浩特海关业务综合改革,关区组织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举办各类企业培训班、关企座谈会、政策宣讲会20余次,送政策上门80余次;二是加强海关统计数据应用及政策研究。按时发布海关统计数据,对外提供统计咨询400余表次,撰写贸易信息及综合性分析52篇。梳理汇总海关服务地方发展政策,形成分门别类、动态调整的“政策抽屉”,提供零距离、“面对面”政策服务;三是编制《呼和浩特海关权力和责任清单》,对外公开10大权责类型、69项权责事项、203项具体权责事项清单,及时公开清理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情况;四是深入推进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定《呼和浩特海关查验作业集中监控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海关设立复查复验总队实施方案》,及时在业务现场对外公开随机抽选和查验结果。五是推进落实“互联网+海关”线上一个平台线下一个窗口建设,编制关区统一版管理相对人视角业务办理流程图,涉及7大类51项具体业务;六是保证财务年度预决算、招投标、拍卖等事项及时公开;七是将“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关区全部实现办文系统审核标注政务公开属性,不公开的说明理由并完成内部系统审核;八是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件。
(三)强化网站等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舆情回应。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2017年网站办事服务注册用户数9人次,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可全程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5项,并通过网站各栏目及时公开海关政府信息;二是发挥微信、微博“双微”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办的微信公众号总关注用户2178人,2017年发布各类信息322条,解答咨询问题82个。微博关注度达到151790人,发布各类信息323条。开设“小海老师课堂”栏目,自创图文微信微博课版发布69篇;三是强化12360统一服务热线人员培训、平台建设与应用。全年参加总署培训1次,室内技能考核4次,印制、发放12360海关业务咨询问题宣传图册6种48000份。参加社区宣传服务2次,深入关区9个口岸18个现场和6家企业进行服务宣传度。接听受理各类业务咨询、通关求助、服务指引、信访投诉等共6915个,到访工作室接待人员18人次,接通率89.38%,当场答复解决率达到99%,咨询满意度为100%。
(四)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
一是依规明确海关政府信息公示的范围和内容,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执法信息,及时通过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微媒、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和回应;二是关区各单位、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均明确了责任人,在关区各现场进出境通道、监管场所、办公场所、行政审批报关大厅、特殊监管区等设立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公示执法主体和责任人信息;三是有效落实执法公示监督制度。建立由总关督审部门和外部行风监督员组成的执法活动监督体系,监督信息公开执法行为。
二、主动公开海关信息情况
2017年,呼和浩特海关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现场公告栏等不同渠道、方式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1929条,主要包括海关规章、总署规范性文件、其他部委规范性文件、呼和浩特海关规范性文件、自制微媒信息、工作动态、拍卖、统计、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处罚、新闻宣传、服务信息等,其中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936条,占总数48.5%,微博微信平台公布495条,占总数25.6%,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36条,占总数22.6%(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402条,占规范性文件数的92%),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99%。
三、依申请公开海关信息情况
2017年呼和浩特海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海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呼和浩特海关未收取、减免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呼和浩特海关未发生涉及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渠道和网络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智慧海关”“法治海关”建设和“互联网+海关”线上一个平台线下一个窗口服务体系的构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将愈发重要,当前我关门户网站、12360微博、微信平台,各隶属关现场设置的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发布平台,虽能满足日常需要,但各类设备设施传统陈旧,信息更换更新不够统一及时。网站、微信、微博等自办媒体的局限性,导致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不足。急需建设关区统一的“智慧政务公开”系统,通过配置完整的前台智能公开电子设备,搭建支持各类媒体、系统互融互通的链接、展示体系,从而整合共享各类公开信息数据,达到统一、规范、灵活、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关区政务公开及政务主动服务还不充分、不均等。目前内网导出公开目录至外网检索链接公开内容尚需构建系统支撑,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提升,全面推进“五公开”落实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关将进一步强化培训,构建内外网公开目录检索查询体系建设,规范细化考核标准,检查督促指标落实。同时组织交流学习,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强化对重大、敏感、保密等海关政府信息问题的紧急应对和处理能力的把控,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真正发挥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