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署令215号)要求,结合呼和浩特海关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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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海关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8年,呼和浩特海关结合关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署令215号)和海关总署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保证公众对海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2018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一是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做好组织推动工作。2018年是海关系统机构改革、关检业务融合重要之年,呼和浩特海关高度重视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相关工作与关区机构改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总署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整合关检政务公开职能及对外发布口径,实现统一时间节点、统一归口管理、统一平台窗口、统一发布内容和服务指南。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究落实关区重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制定了《呼和浩特海关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海关201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召开协调会8次,组织落实关检业务融合相关政务公开事项。二是组建政务公开队伍,明确工作机制。4月20日原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整体划入海关后,重新明确了过渡期关区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岗位人员及工作责任,形成了关区新的海关政务公开队伍和工作配合机制。制定了《呼和浩特海关机构改革工作应急预案》,明确信息发布责任和应急处置程序,确保改革政策信息公开指引精准无误。三是规范信息发布,跟进督导检查及评估。编制印发了《呼和浩特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呼和浩特海关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有效规范关区政府信息制作、保存、审核、发布等工作。上半年组织开展关区政务公开阶段性自查评估,年底对隶属关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督导,梳理存在的不足并组织进行整改完善,确保海关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组织开展对外政务服务网上问卷调查评估工作,调查评估结果显示,企业及社会满意度为98.4%。四是加强服务宣传。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及时调整改革过渡期间公开渠道、公开事项、受理部门等信息,并印制10000份发放至关区各现场,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指引服务。五是多种形式推动信息公开。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组织新闻发布会、改革主题宣传、在线访谈等活动的基础上,有效应用自媒体,通过微信、微博及互联网门户网站“微发布”等栏目,及时推送政策新规及热点问题解读、业务指引、服务指南、前沿资讯等内容,使服务更便捷高效。六是创新推进“智慧政务公开”项目建设。通过搭建统一的系统平台,将各类公开信息自动推送至关区各海关现场办事大厅,实现信息公开的集中推送、分类管理、层级负责、智慧便民。七是继续加强与关区高级认证企业的合作。年内通过不同方式为12家高级认证企业提供了海关政策法规等疑难问题信息解读。
(二)全面落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1.围绕“依法把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根据总署机构改革部署及新的“三定”方案,及时对本关权责清单进行修订调整,增加相应的检验检疫权责事项。编制《呼和浩特海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呼和浩特海关行政审批受理场所一览表》,在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各行政审批受理办公场所对外公布。二是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随办随公开,年内公开提案办理结果6件。三是开展关检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受理整合工作,按照新的行政审批事项需求,刻制海关行政许可专用章27枚,共受理14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新增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8项。四是根据关区关检业务融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呼和浩特海关推进关检业务深度融合“五梳理五整合”框架方案》,有效开展“修改废”精简单证工作,对涉及关税、监管、稽查等职能部门65项业务制度进行梳理,对需要相对人提交的7项单证(报表)予以精简公开。五是深入推进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呼和浩特海关查验作业集中监控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海关设立复查复验总队实施方案》,及时在业务现场对外公开随机抽选和查验结果。
2.做好海关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布呼和浩特海关及各隶属海关预决算、罚没拍卖、涉案财物变卖处理、招投标等信息;二是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用征信考核公示工作,全年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公开165件,企业能够自觉遵守并履行海关行政决定,未发现不良征信行为,海关未发布企业信用征信公开信息。三是做好关区货物检验检疫概况、口岸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口岸核心能力动态监管信息、进口工业产品不合格信息、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结果、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情况、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安全风险监控情况、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信息、进口缺陷工业产品风险处置信息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的公开发布,年内重点发布口岸鼠间鼠疫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2次。
3.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对外公开、解读,主动回应舆论关切,引导预期。一是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落实海关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及各隶属海关负责同志为新闻信息发布具体解读人,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等,及时准确传递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关检业务深度融合等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全年出席地方新闻发布会3次、政策吹风会1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关企座谈会、政策宣讲会等20余次。邀请海关总署专家对呼和浩特海关辖区企业开展业务培训,解决各类整合申报问题200余次。二是按照总署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关区“互联网+海关”统计线上服务工作的开展,按时发布海关统计数据信息25条,对外提供统计咨询170余表次。三是做好海关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行动相关政策宣传。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涉及海关工作内容,加强舆情回应。一是重点关注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苗头性、倾向性舆情,加强涉及海关工作内容舆情研判,分类处理,及时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有效回应。二是成立关区兼职舆情监测专业队伍,通过组建微信群,加强组织指导和舆情预警提示监测,每天不间断关注新闻媒体、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各类手机APP客户端等平台舆情动态。三是加强新闻舆论及“两微一端”自办媒体的管理,落实谁开办、谁负责、谁公开、谁回应。聘请专业舆情监测机构定期进行舆情抽检、评估,年内组织全网专业监测18次,未发现不良负面舆情。
5.进一步推进海关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一是按照机构改革部署,分步整合改建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配合总署完成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相关改造工作,整合完善关检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及各板块栏目。推进落实“互联网+海关”线上一个平台线下一个窗口建设,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二是发挥微信、微博“双微”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办的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总关注用户为148819人,解答咨询问题377个。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40条。开设“小海老师课堂”栏目,自创图文微信微博课件发布158篇。三是强化12360统一服务热线平台建设与服务。全年接听热线总数7455个,接通率为96.27%,当场答复数量为7414个,答复率为99.45%,转后台处理数量41个,处理率为0.55%。
6.注重公开服务能力提升。全年组织热线员参加总署培训2次,自办跟班培训3期,室内技能考核4次。印制、发放12360海关业务咨询问题公开宣传图册4种40000份。定制热线二维码小饰品近2000件。深入关区空港口岸、社区和多家企业宣传服务2次。受理各类业务咨询、通关求助、服务指引、信访投诉等20件,接待到访人员22人次,公众满意度为98.6%。
7.提升海关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一是推进海关业务现场报关大厅与政务办事大厅融合,加强与地方政府政务大厅协调配合,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要求,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二是制作《关区企业服务政策二维码指引》在各大厅张贴,对19项业务企业扫码即可知晓办理规定和受理部门,便利企业办理业务。
8.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一是按照“五公开”总署二级目录规范建设要求,调整办文系统政务公开目录设置,细化编制了《呼和浩特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严格按照《呼和浩特海关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操作要求,将对外主动公开信息全部纳入内部政务系统审核操作。二是强化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等内容的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三是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合法合规的公开方式和发布范围。
(三)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强化信息公开监督。
一是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执法信息,及时通过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微媒、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和回应。二是在关区各现场进出境通道、监管场所、办公场所、行政审批报关大厅、特殊监管区等设立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公示执法主体和责任人信息。三是建立由总关督察内审部门和外部行风监督员组成的执法活动监督体系,有效监督信息公开行为。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信和差错投诉问题。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呼和浩特海关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现场公告栏等不同渠道、方式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1929条,主要包括海关总署规章、规范性文件,呼和浩特海关规范性文件、自制微媒信息、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罚没拍卖、统计、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处罚、人事信息、新闻宣传、服务信息等,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36条,占总数的22.6%;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936条,占总数48.5%;微博微信平台公布495条,占总数25.7%;其他渠道公开3.2%。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99%。
三、依申请公开海关信息情况
2018年呼和浩特海关收到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申请2件,已全部依法依规向诉求人答复并予以公开。
四、海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呼和浩特海关未收取、减免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呼和浩特海关未发生涉及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主渠道和网络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加强。随着“智慧海关”“法治海关”建设和“互联网+海关”线上一个平台线下一个窗口服务体系的构建,关区政府信息公开还未实现内外网自动互联转换。关区“智慧政务公开”系统建设、设施设备配置还没有完全到位,现场设置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发布平台,虽能满足日常要求,但部分设备设施损坏老化已与新的需求不相匹配。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重视不够,办理程序存在不细致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关将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培训,组织交流学习,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办事方法和程序。二是进一步构建内外网信息公开主渠道目录检索查询体系。全力推进“智慧政务公开”在关区内的全面上线运行,实现信息集中推送、分类管理、层级负责、智慧便民。三是进一步规范细化考核标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考核指标落实达标。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重大、敏感、保密等海关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审核程序,严防信息失信和差错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政务系统政务公开栏目规范应用,实现所有主动公开信息进系统、留痕迹、有审核、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