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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海关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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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4/2023-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09日
【标  题】 呼和浩特海关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通告
 

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发展,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按照海关总署工作部署,呼和浩特海关自2023210日起在关区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工作。

为做好相关工作,请呼和浩特关区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