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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19:12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海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双拥东街63号,邮政编码:016000,联系电话:0473-3155946,电子信箱:wuhaicustom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设政务公开联络员,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海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拟稿、审查流程,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和窗口作风提升。持续做好系列通关便利化措施和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关长送政策上门”“百人联千企”“企业问题清零”机制,深入7家企业开展调研宣讲,在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关长接待日”公告12条,在呼和浩特海关12360服务热线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1篇,在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篇,强化重点业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切实提升窗口作风,2024年“好差评”系统好评率100%。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行政处罚1条,决算信息1条,预算信息1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1条,通知公告12条,均按要求在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公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乌海海关报关大厅公示栏、现场电子屏及时更新“关长接待日”公告、行政处罚、执法人员信息、政策法规等内容。通过微信群及时解答企业问题,告知企业最新办事流程,逐步提升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限要求、规范用语、错敏字,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开展自查自纠3次,未发现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上年存在的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利用率不高以及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存在滞后性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利用现场电子屏、微信群,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过期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公示新信息,根据政策变化,企业、群众的需求在报关大厅公示栏及时更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内容。

  (二)目前存在问题。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海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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