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对进出口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海关备案管理。
(二)组织实施海关对进出口企业、自然人统一信用管理,组织参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组织实施关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有关工作。
(四)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五)组织实施海关稽查工作制度。
(六)组织开展关区稽查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总署交办的全国性、区域性稽查专项行动。
(七)组织实施海关核查工作制度。
(八)组织开展引入中介机构协助稽查、核查工作。
(九)组织实施贸易调查工作制度。
(十)组织实施企业主动披露工作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检验检疫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法制审核等工作制度。
(十二)组织开展关区检验检疫行政处罚重大案件查办。
(十三)组织开展关区检验检疫行政处罚重大案件案审会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关区稽查、核查、涉检行政处罚执法监督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科室:综合科、信用管理科、稽查科、审核监督科。
负责人: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