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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6-01-07 11:59 文章来源:武汉海关 【字体:

  行政级别: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人员,包括动植物、食品、化妆品的海关检查、查验、检验、检疫。

  (二)组织实施物流监控工作。

  (三)组织实施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不含B型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及经营人的管理。

  (四)组织实施市场采购贸易等特殊监管方式的管理。

  (五)组织实施对进出境人员及旅客行李物品、免税商店的管理。组织实施对中国驻外和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及其人员、常驻机构、非居民长期旅客的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的监管。

  (六)承担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以及重点管控任务的口岸监管工作,承担海关口岸监管环节的反恐、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承担联合国禁运、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监管工作,承担进出口军品监管工作。

  (七)牵头组织实施关区进出境卫生、动植物、食品、化妆品口岸检验检疫和进出境商品口岸检验等工作。

  (八)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口岸监管应急处置工作。牵头承办与口岸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工作。

  (九)组织实施对进出境快件、邮件、跨境电子商务、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的监管。

  (十)组织实施属地查检工作。

  (十一)承担口岸监管工作用犬应用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关区口岸监管业务日常运行监控指挥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科室:综合科、查验管理科、物流管理科、行邮监管科、属地查检科。

  负责人:倪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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