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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1:40 文章来源:武汉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以及《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及政务公开年终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武汉海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有项目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武汉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邮政编码:430040,联系电话:027-82768392,电子信箱:whcpublicity@163.com)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武汉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围绕海关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实效。

  (一) 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最新条例,重新修订《武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设财政预、决算专栏,用于发布本关的预、决算对外公开信息;开设政策解读、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专栏,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海关工作;增设应急预案专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风险意识。二是通过武汉海关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公开海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等,同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信息内容更新及时,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充分利用好“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推行事前、事中、事后全公开,执法过程全记录。四是按照主动公开要求,将全部隶属关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事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将武汉海关机关和隶属海关受理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统一公开发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严格按照《条例》和《武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执行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接收渠道、办理流程、答复文书,强化公开审查,有效规避涉诉风险。2020年武汉海关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全部按时办理答复,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无相关投诉举报。

  (三)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行政法规、公示公告等重要信息;完善办事指南栏目,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要求和办理机构;通过在线访谈、网上直播、政策宣讲会等途径加强与企业群众的互动交流,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关长信箱、网上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充分反映民意的渠道,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反映情况。2020年10月底,武汉海关顺利完成了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科学设置栏目版块,进一步优化栏目功能,提升了用户体验。二是进一步打造12360热线品牌建设。武汉海关切实将12360热线作为海关与社会联系沟通的桥梁,组织策划实施12360热线室搬迁,积极开展话务平台改造,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语音导航、创新服务模式,建立以12360热线为汇聚点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汇总各方面信息,通过热线尽量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加强热线应答能力,紧抓热点问题,加强业务培训,保障答复的准确性。打造高效的便民便企服务模式,热线受理处置海关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作风投诉工单3起。1-12月,热线共受理话务量21462条,截至12月31日,热线话务接通率96.82%,答复率100%。全年对热线人员的投诉为零。

  (四)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健全、公开是否及时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并重点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情况的关注和监督。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武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各部门,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督促各部门整改提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9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37

行政强制

12

0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9

6257.8106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3.逾期未补正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政策解读情况不完善”的问题,我关切实提高政策解读意识,全面落实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内容,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推送政策解读内容,强化宣传效果满足公众需求。二是针对”办事指南不够细致完备,网站交流互动栏目未能发挥其功能性”问题,联系相关业务科室,对办事指南进行了完善,增加了办事指南项目数量;完善并提升门户网站运维,切实发挥其政府与社会沟通的桥梁,满足群众需求。三是针对“缺少系统专业的培训”问题,加强人员配备,加大培训力度,组织了2020年度关区政务公开培训班,确保新版条例执行不走样。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待完善,不能支持检索。二是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下载:武汉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武汉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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