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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5 10:41 文章来源:武汉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武汉海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有项目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武汉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邮政编码:430040;联系电话:027-82768392;电子信箱:whcpublicity@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条例》和《2021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着力点,增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以主动公开增进人民群众对海关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准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武汉海关本级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明确需主动公开事项11类30条。关区全年通过武汉海关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500余条,新闻动态86条,图片新闻62条,政策解读71条,本关统计24条,拍卖公告11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发布信息16条, “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条。

  (二)坚持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我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树牢宗旨意识,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热情服务,全年快速办理,按要求按时限予以答复,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我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完成了回复,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无相关投诉举报。

  (三)坚持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舆情监测、研判、应对和处置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安全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对外网发布的信息内容逐项进行认真审核,从源头上加强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把关。三是对本关制定的历史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本关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统一公开。

  (四)坚持优化完善平台建设。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重新修订《武汉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网站信息搜索功能,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进一步提升“12360热线”服务质量,全面完成海关热线与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任务,我关12360热线顺利接入湖北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热线全年接听量达20716次,接通率98.68%。三是通过在线访谈、网上直播、政策宣讲会等途径加强与企业群众的沟通,聚焦热点问题答疑解惑,倾听民意、改进工作。

  (五)坚持压实监督保障责任。一是加强督查保质量。指派专人每日巡查门户网站,及时发现并纠正应公开未公开、不规范公开、超期公开、错链断链等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细化责任抓落实。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进行梳理,制发《2021年武汉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实化责任分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各部门。三是强化考核求实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发挥导向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7

行政强制

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武汉海关针对2020年年报所提出的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待完善,不支持检索”“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其公开形式不够多样”等问题,多措并举完成整改。一是协助总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测试,并完成部署上线工作。二是加大政策解读,丰富内容形式。结合“知识产权日” “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采用图文、视频、动画方式丰富解读形式,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公示栏、电子屏等渠道,提升解读实效。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宣讲解读海关政策及最新便企措施,引导企业用好政策。

  (二)目前存在问题。

  2021年,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需要加强和改进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信息更新不及时。下一步我关将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汉海关关区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武汉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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