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海关总署和湖北省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海关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贡献法治力量。
一、高站位突出政治引领,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迅速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梳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法治工作的重要部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海关法治重点工作和法治建设具体实践。认真贯彻全国海关法治工作会议、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十四五”海关法治建设规划和湖北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实施纲要”部署,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关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关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海关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全年武汉海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
(三)完善法治海关建设落实机制。制定《武汉海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武汉海关隶属海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修订完善《武汉海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武汉海关党委议事清单》,进一步明确决策具体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规范决策”原则,确保关区重大决策合法合规。
二、高质量保障制度供给,深入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一)积极参与海关和湖北省立法。积极向海关总署和湖北省相关部门反馈在立法中的意见建议,全年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等9个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6条。首次承担海关总署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对《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合法性、协调性、实效性等方面充分评估论证,提出评估建议。
(二)不断规范制度性文件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对象、重点和方式,确保文件合法有效。对内部管理制度性文件开展前置审核,提升依法治理、依规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开发武汉海关文件导航系统,不断完善功能,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到好用、管用,目前收录各类文件5500余个。
(三)强化法治对海关改革的规范保障作用。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参与海关业务改革,对相关改革方案进行法律论证,从法治层面最大限度降低改革的风险与成本,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为“保证金单证电子化”等3项自贸创新举措备案提供法制审查。
三、高水平推进法治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参与海关系统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作为全国海关14个试点海关之一,参加海关总署组织的线上审核2次,线下集中工作1次,对权责清单草案逐项进行审核。在海关总署《海关系统权责清单》2轮征求意见中,共收集整理21条建设性意见建议反馈总署。
(二)坚决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项要求,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武汉关区现有在办行政许可事项9项。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明晰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推行网上办,实现了行政许可100%线上办理。降低交易成本深入实施审批流程优化再造,提升行政许可工作效能,加强对行政许可办理时长的管理监督。全年共线上办结行政许可3601件,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1.09个工作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化管理,对关区7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梳理,明确证明用途、设定依据及内容、行使层级、事项类型、实行告知承诺制情形等,形成目录清单。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继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武汉海关2021年行政执法年报并通过武汉海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为一线执法人员增制行政执法证48个。我关1名公职律师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四、高标准强化法治监督,充分发挥复议应诉作用
(一)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关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起,目前一审已审结。法院认为我关作出被诉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廖华东副关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争议主渠道作用。今年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作出确认某隶属海关逾期未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违法的复议决定,未引发后续诉讼,实现案结事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后端调处等多环节统筹推进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指导行政争议易发多发的业务领域、基层海关创建践行“枫桥经验”示范点,目前武汉邮局海关、汉口海关已建立示范点。
(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开展“海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海关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关领导及公职律师代表,法制条线工作人员,业务骨干共120余人参加培训。
(四)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和使用。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民事合同审核、案件办理、疑难问题咨询等工作,全年组织开展合同法律审核服务316次,同比增长314%;提出意见1000余条。为公职律师履职搭建平台,安排公职律师开展普法宣传、行政复议、法治研究等工作,关区1名公职律师获评全国海关优秀公职律师,1名公职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行政诉讼中代表我关出庭应诉。
五、高起点培塑法治理念,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维护机制,定期检查指导督促,推动形成“群马拉大车”普法格局,各业务条线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加大对重点法律法规、新制修订的海关规章、关本级制度性文件的宣传贯彻力度,全年共计29人次开展“法治每月一讲”授课。树立“执法即普法”理念,深入推进落实普法公开信及外出执法普法反馈单“一信一单”制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拓展普法广度深度。
(二)着力增强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8·8”海关法治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相关活动,今年以来,邀请总署政法司业务专家开展授课2次,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40余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500余册,湖北法治建设核心期刊《楚天法治》“法治海关”专栏刊发我关法治建设经验做法30篇。
(三)持续推进海关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制作的动漫微视频《民法典遇见海关法》被湖北省司法厅推荐到司法部;组织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创作报送参赛作品2个。目前正在建设武汉海关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各隶属海关开展法治文化展馆、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争创湖北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